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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深入探讨并系统分析了人工智能绘画与人类绘画之间的本质区别及其深层含义。从创作的主体性、审美的独特性,以及艺术价值的内涵等多个理论层面出发,论证了在当前技术条件下,乃至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可预见时期内,人工智能绘画难以从根本上取代人类绘画这一核心观点。研究进一步表明,尽管AI绘画在技术效率与图像生成速度方面表现出显著优势,能够高效、批量地生成多样化视觉内容,但其创作机制本质上仍建立在对海量现有数据的学习、模仿与重组之上,缺乏真实的情感投射、深刻的生命体验以及具有原创性与突破性的艺术思维。反观人类绘画,其核心价值不仅仅体现于画面本身的视觉构成,更深深植根于人类独有的文化传统、历史背景、情感表达与精神追求中,体现在艺术家“心手相应”的创作实践与不可复制的审美意蕴中。因此,本文主张,应当将AI绘画视为辅助人类进行艺术创作的一种有力工具,强调其在与人类艺术共存的过程中所能发挥的协同与补充作用,而非试图替代人类的艺术创造。艺术的本质始终关乎人的主体性、情感深度与精神境界,这是技术迄今尚未能跨越的根本性界限。
AI绘画;创作主体性;审美独特性;艺术本质;人类情感
张 晴,侯心如,张鹏菲. 从创作主体性到审美独特性:AI绘画无法替代人类绘画的双重维度[J].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刊. 2026, 1 (1): 223-227. DOI: 10.70693/rwsk.v2i1.193.
张 晴, 侯心如, 张鹏菲. (2026). 从创作主体性到审美独特性:AI绘画无法替代人类绘画的双重维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刊, 1 (1), 223-227. https://doi.org/10.70693/rwsk.v2i1.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