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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与逆全球化交织的背景下,国家认同面临多维挑战,东亚地区中日韩三国通过法律框架规范爱国主义教育,以维护文化主权与应对外部冲击。本研究基于比较法学视角,系统分析三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律体系的制度逻辑与实践特征。研究发现:中国以《爱国主义教育法》为核心,构建了层级分明的法律框架体系,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与人类共同体意识;日本在和平宪法框架下形成“宪法约束—政治实践”动态博弈,通过隐性渗透平衡和平主义与国家主义;韩国依托“传统符号—安全叙事”双轨体系,突出反殖民记忆与文化主体性。三国宪法基础差异显著:中国强调多民族统一与历史延续性,日本受和平主义与教育中立性制约,韩国融合儒家传统与民主理念。核心法律层面,中国采用专门立法模式,日韩则依赖分散立法隐性渗透。配套法规政策中,中国注重原则性条款,缺乏系统性量化标准和结构化实施细则,日韩两国操作性和连贯性更强。研究揭示三国共同面临历史责任平衡、全球化应对与代际认同转型等挑战,提出中国需借鉴日韩地方差异化实践与隐性教育经验,构建“传统内核—现代表达”的本土特色体系,在意识形态整合与开放包容间寻求动态平衡,为全球爱国主义教育提供东方智慧。
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日韩爱国心教育;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国家认同
张炜琼,朱国闻. 中日韩三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框架体系比较研究[J]. 中国现代教育学报. 2025, 1 (3): 4-15. DOI: 10.70693/jyxb.v1i3.73.
张炜琼, 朱国闻. (2025). 中日韩三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框架体系比较研究. 中国现代教育学报, 1 (3), 4-15. https://doi.org/10.70693/jyxb.v1i3.73